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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试(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11-18

特殊说明:

由于正值疫情期间,学校不允许非本校师生进出校园,所以本次实践考核环节申报采取邮寄材料的方式进行。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新葡的京集团350vip

姓名:吕老师

联系方式:0431-85095603

顺丰寄付(目前只有顺丰能送达学院),所有其他快递和到付件一律拒收,责任自付。


一、申办日期

2021128日——2021121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实践课:实践科目理论课程考试通过后方可报名;

2.申请毕业论文:全部理论课程(包括公共课)通过后方可报名。

三、邮寄材料

1.网上打印全部成绩的成绩单,在成绩单上签署本人姓名和日期。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告知书(见附件),打印后按要求填写,签署本人姓名和日期。

四、相关要求

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要求,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的相关要求为:

(一)实践课考核

1.考生在学院网站()下载实践课指导书(见附件),按要求独立完成实践考核报告。

2.实践课考核不配备指导教师,不需要答辩。

3.实践考核报告提交时间:20222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提交方式根据当时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提醒考生特别注意:

考核报告要求考生独立完成,如发现考生的实践报告内容有抄袭或雷同现象,本次考核成绩为0

(二)毕业论文考核

1.考生在学院网站()下载毕业论文指导书(见附件),按要求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写作。

2.学院为每名考生配备一名指导教师,考生可于12月底在学院网站查询指导教师信息。

3.毕业论文提交时间:20222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提交方式根据当时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4.毕业论文答辩时间、方式根据当时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提醒考生特别注意:

考生必须在指导教师同意答辩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论文。如没有指导教师同意,考生不具备答辩资格,学院不接收考生提交的论文。

论文审阅过程中,如发现考生的论文出现雷同、抄袭等现象,取消该考生答辩资格。

论文答辩过程中,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准考证),以备查验。如发现考生论文有抄袭现象,或他人替代等舞弊行为,按《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违纪处理规定》,取消该考生答辩成绩。

五、缴费方式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试(考核)的费用需通过学院缴费平台(https://cwsf.jlu.edu.cn/payment/)完成,待报名结束后,报名考生在2021年12月15日-12月17日间登陆缴费平台完成缴费【20211215日前,学院会在网站发布具体缴费通知】,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学院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0431-8509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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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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