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刚刚返校的同学及2009级新生:
为了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学院甲型H1N1流感预防与控制工作预案(第二版)》《学院学生返校、新生入学期间甲型H1N1流感预防与控制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请进入学生寝室楼、教学楼等室内场所前自觉遵守以下要求:
一、如果感觉有发热、流感样症状,尚未确诊,请不要进入寝室楼、教学楼等室内场所,立即到校区医院发热门诊或长春市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打电话报告辅导员或学院研究生秘书。
二、如果知道自己是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请不要进入寝室楼、教学楼等室内场所,立即在楼外拨打校区医院联系电话,由校区医院派救护车转运至学校指定的观察站进行比照居家医学观察。同时,打电话报告辅导员或学院研究生秘书。
三、自觉监测体温(寝室楼门卫处有体温计),如有发热、流感样症状立即到校区医院发热门诊或长春市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打电话报告辅导员或学院研究生秘书。
四、请自觉遵守如下行为规范:
1、出入校门、宿舍主动出示有效证件,配合门卫工作。
2、积极锻炼身体,增加户外活动,按时作息,室内开窗通风,保持清洁。
3、不在校区间、宿舍间串动,不到影剧院、网吧等封闭性公共场所,不参加大型集会,不到校外就餐,减少外出。
4、不带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不留宿非本寝室人员。
5、发现他人有甲型H1N1流感症状或近期接触到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同学要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举报。
6、在学校出现疫情的情况下,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无特殊原因,在校学生不予准假离校。离校学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返校;返校学生要主动及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报(研究生向研究生秘书汇报)。
7、不听信、不传播、不制造谣言,遵守学校有关预防与控制甲型H1N1流感的文件、规定,服从大局,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四、请同学相互监督,如有违反者,可以打电话举报。
甲型H1N1流感是可防、可控、可治的,防控甲型H1N1流感,是你我共同的责任。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联系电话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医务处):85168789、85168790、13604308968
学生工作部:85168010、85167000、13756550085、13756550217
研究生管理处:85166341、13039125656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85166657、13074305359
继续教育学院:85095495
普教办:85167418
纪检监察处:85167449
校区医院联系电话:
前卫校区医院:85166033
南岭校区医院:85095519-812
新民校区医院:84997641、13844028608、13514409362
朝阳校区医院:88502339、13500809632、13756508260、13843050588
朝阳东区医院:88621761
南湖校区医院:85151307
和平校区医院:87836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