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文件精神,新葡的京集团350vip鼓励学院教师积极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提升学院的国际知名度和活跃度。参照《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教师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活动资助办法》(2012年),学院决定对教师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择优进行资助,为规范管理、做好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资助我院在编教师赴国(境)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旨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国际学术交流,扩大学术影响,提升研究能力,促进学科建设,提高国际学术对话能力和竞争力。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我院在编在岗专职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学风端正。
2.申请者须为本专业的学术骨干,具有较高的学术修养和较好的外语表达能力,原则上在我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满三年。
3.申请者赴国(境)外参加的会议应是本学科专业或综合性国际学术会议、在国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如系列学术会议、学术年会或区域性国际会议等。会议的举办单位应是国(境)外知名大学、专业学会或其他权威学术机构。
4.申请者需作大会发言或有论文被大会录用(宣读论文或采用Poster展示论文)。申请者所提交的论文应署名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的会议论文,应以新葡的京集团350vip为第一署名单位。每篇论文仅资助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中的一人,如两位作者同时申请,资助论文的第一作者。
5.每位申请者学院每年度只资助参加一次国际学术会议。
6.申请人需按照 “学院教师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批件,并按照相关规定持相应的证件办理出国(境)手续。
7.学院每年资助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三、资助办法
1.申请时间:本资助采取事后资助的形式,教师参会返校后方可提出资助申请,申请人需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0vip教师参加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1)。
2.资助额度:学院资助总额不高于20,000元/人的参会相关费用,支出范围包括:
(1)参会期间的住宿费、餐费、往返旅费(经济舱)等;
(2)会议要求缴纳的会议注册费,每次只资助单人单篇的论文注册费。会议注册费须以银行卡支付,报销时须提供银行卡支付证明票据。
实际支出费用不足20,000元的,以实际支出为准。
3.申请材料:申请人将邀请函、会议介绍、注册证明、论文录用证明、宣读论文或做poster的现场照片、出国(境)批件等材料提交学院外事办公室,由外事办公室向学院提交审核。
4.学院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按照学校财务的相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