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校创新创业专业人才与平台优势,提升我校创新创业研究在政府决策、企业发展、社会舆论与公共知识传播的影响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学院创新创业智库建设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期限与资助额度
课题应聚焦于国家、地方和各行业创新创业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经济社会的现实问题开展智库研究工作,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本次数申报项目2项,资助经费额度为2万元/项。
二、研究成果形式
课题结项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咨询报告)”,报告类成果规范须符合《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报告类成果管理实施细则》(校发【2017】273号)相关规定,须至少有1项成果符合学校报告类成果等级认定中”其他报告”类及以上科研成果标准。
课题研究成果须与课题研究内容相一致,并标注“学院创新创业智库建设专项研究课题(课题名,编号:×××)字样。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从事创新创业研究的教师均可申报。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严谨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善于理论创新,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
4.所申报题目不得与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及我校已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重复。
5.已承担“学院创新创业智库建设专项研究课题”和“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校级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四、课题立项和管理
1.学院创新创业研究院组织专家开展课题的立项、结题,以及定期检查等工作。
2.申请人应按照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吉办发【2017】3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五、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
1.申报课题的教师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一式2份。
2.请申报教师所在单位科研秘书于7月20日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版及申报一览表(见附件2)汇总后报送创新创业研究院。个人申报及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白老师 电话:13578873597 电子邮箱:1193312656@qq.com
材料报送地址:学院南岭校区管理楼111室
附件1:学院创新创业智库建设专项研究课题(2020年度)申请书
附件2:2020年度学院创新创业智库建设专项研究课题申报一览表
学院创新创业研究院
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