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思想、新战略、新问题的研究探索,提升我校管理干部的廉政理论研究水平,以廉政理论创新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实践创新,现面向全校开展2021年度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听取十九届中央第七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及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对策,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开展研究,提高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申报指南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课题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研究:
(一)围绕高校强化政治监督,将政治监督融入日常监督,推进政治监督系统化、具体化、常态化的路径研究。
(二)围绕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发挥专责监督作用,促进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研究。
(三)围绕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形成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的路径研究。
(四)围绕高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隐形变异表现、特点及精准治理对策研究。
(五)围绕如何提升高校内部高质量巡察开展研究。
(六)围绕高校分类别、分层次精准推进廉洁教育的探索与研究。
(七)围绕以党风政风推动高校师风学风建设的路径研究。
(八)围绕建设高校高素质纪检干部队伍,完善自身管理监督制约体系方面开展研究。
(九)围绕高校领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研究。
(十)围绕落实“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加强高校附属医院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开展研究。
(十一)围绕基层纪委如何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方面开展研究。
三、课题资助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经费额度为0.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0.3万元。
四、申报条件
1.一般课题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党政管理干部。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严谨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善于理论创新,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请。
4.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方向自拟题目申报。申报题目不得与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及我校已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重复。
5.已承担“学院廉政建设专项研究课题”、“学院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新型智库专项课题”、“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五、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包括:论文、研究报告(咨询报告)或专著,也可以为论文和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著作、论文必须正式公开出版或发表(出版物有ISBN号,期刊有ISSN号、CN号)。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收录的期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论文发表时期刊被收录的情况为准。核心期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视为核心论文。在《光明日报(智库专刊)》、《中国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报》、《党风廉政建设》(中纪委主管、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上发表的成 果视为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具有指导学校全局性工作的重要文件(报告、规划)是指被党代会、教代会、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或被采纳的文件(报告和规划)。
结项成果为 “论文”,一般课题须在公开出版的期刊及论文集上发表论文2篇(其中论文集不能超过1篇);重点课题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公开出版的期刊及论文集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论文集不能超过1篇)。
结项成果为 “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字数应在5000字以上,通常要有调研的基本情况、研究分析和思考建议等部分内容,事例真实,数据可靠,分析科学,不造假,不虚构,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普遍意义,或对指导和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实质性贡献和推广应用价值,并有采用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以及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佐证材料。一般课题应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1份(第一完成人),提出的具体举措或工作建议被学校采纳和应用,效果良好(须由学校认定并出具写实性证明)或起草(修订)完成具有指导学校全局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文件(报告、规划)1 份以上。重点课题应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2份(第一完成人),提出的具体举措或工作建议被学校采纳和应用,效果良好或作为主要执笔人起草(修订)完成具有指导学校全局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文件(报告、规划)2份以上(须由学校认定并出具写实性证明)。
结项成果为 “论文”和“研究报告”的,一般课题须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及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报告类成果1份;重点课题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公开发表论文2篇(其中论文集不能超过1篇),以及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报告类成果1份。
结项成果若为 “著作”,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书稿由学院廉政研究院组织专家鉴定合格并于六个月内正式出版。
2.所有成果须标注“202 1年度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课题(课题名,编号:×××)”字样,未标注的成果不予承认。
3.研究期限:以论文和咨询报告形式结项一般为2年,以专著形式结项一般为3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报送学院廉政研究 院批准。
4.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以该课题核心内容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如获准立项,所承担课题自动转结,研究工作并入获准立项项目。
六、项目管理
1.学院廉政研究院与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社会科学处共同组织课题的立项、检查、验收、结题等工作。
2.课题按照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校级课题管理。
3.申请人应按照《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七、材料填报
请各单位于 11月8日(星期一)上午十一点前将签署意见后的《申报表》(一式13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须至少提交4份原件)、汇总表和相关材料电子版汇总后报送廉政研究院,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85166801
电子邮箱: jlu_lzzx@126.com
地 址:中心校区东荣大厦 1213办公室
附件:
1.课题申报表
2.申报一览表
纪委办公室
监 处 察
社会科学处
廉政研究院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