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在本科学生中评选2021年度“明德奖学金”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拟确定以下学生为2021年度“明德奖学金”学院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
09191126 段鹏宇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7日
联 系 人:刘翔宇
办公地点:东荣大厦办公楼515
联系电话:0431-85095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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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