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学校人事处下发了《关于核发教学奖励津贴、成果奖励津贴的通知》,对我校2007年度成果奖励津贴的核发工作做了安排。社科处依据科研管理系统中各单位录入的2007年科研成果信息及社科处掌握的科研项目数据,制作了《2007年论文类成果业绩津贴信息核对及津贴分配一览表》《2007年著作类成果业绩津贴信息核对及津贴分配一览表》《2007年咨询报告类成果业绩津贴信息核对及津贴分配一览表》《2007年获奖成果业绩津贴信息核对及津贴分配一览表》《2007年科研项目津贴数据核对及津贴分配表》,现发给你们,请组织核对信息并分配津贴,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研业绩津贴核发的有关政策请参阅《学院校内津贴分配方案(试行)》(校发[2006]67号)和《关于核发教学奖励津贴、成果奖励津贴的通知》(校发[2009]302号),请到校内办公主页“校内通知”中查询。
二、有关问题的界定
1.科研业绩津贴分配只针对本校教师。
2.科研成果(包括论文类成果、著作类成果、咨询报告类成果)数据以各单位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2007年科研成果且被社科处审核通过的数据为准,未录入科研管理系统或已录入科研管理系统但未提交审核材料的科研成果不纳入业绩津贴核发范围。
3.科研项目经费以社科处2007年实际拨款时间为准。
4.学术著作等级由人文学部、社科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及相关学院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评审确定。
5.咨询报告类成果必须有领导批示件、采纳证明等足以表明该报告被采纳的证据。咨询报告等级按以下原则进行界定:
“A类报告”指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调查报告。
“B类报告”指得到省委书记、省长、部长批示并被正式采用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省级党委、省级政府、国家部委以正式公文方式采用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调查报告。
“C类报告”指得到省委书记、省长、部长肯定性批示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调查报告;中央企业以正式文件方式采用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调查报告;供省部级以上领导参阅的新华社内参、人民日报情况汇编采用的研究成果。
“D类报告”指部委的司局、省级政府的厅委以正式公文方式采用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得到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委书记、市长批示并被正式采用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调查报告;国有重点企业以正式文件方式采用的咨询报告、研究报告、调查报告。
6.依据学校有关政策,2007年获奖成果奖励范围包括获得吉林省第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第四次人口科学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获奖成果。
三、科研业绩津贴信息核对及津贴分配
1.请各单位对科研业绩津贴信息核对及津贴分配表中所列出的信息数据进行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若信息数据有误,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表中错误数据位置统一进行修改。
2.科研成果业绩津贴信息核对及津贴分配
若科研成果为唯一作者,请作者认真核对成果数据信息并准确填写“第一作者”栏中的“工作证号”及“本人津贴”,在“第一作者确认签字”栏签字确认。
若科研成果为多位作者,由第一作者主持成果津贴分配工作。请第一作者认真核对成果数据信息,准确填写获得津贴作者的“工作证号”及“本人津贴”,并在“第一作者确认签字”栏签字确认。
对于第一作者为学生,其他作者中包括教师的科研成果,首先请明确署名教师是否为第一作者(即该名学生)的导师。若为导师,请导师核对成果的信息数据,并在“第一作者确认签字”栏中签字确认。若不是导师,则不予核算津贴。
3.获奖成果业绩津贴信息核对及津贴分配
若获奖成果为唯一作者,请作者认真核对获奖成果数据信息并准确填写“第一作者”栏中的“工作证号”及“本人津贴”,在“第一作者确认签字”栏签字确认。
若获奖成果为多位作者,由第一作者主持获奖成果津贴分配工作。请第一作者认真核对获奖成果数据信息,准确填写获得津贴作者的“工作证号”及“本人津贴”,并在“第一作者确认签字”栏签字确认。
4.科研项目业绩津贴信息核对及津贴分配
请项目负责人对科研项目业绩津贴核对表中的各项内容进行核对,并根据课题组成员的实际贡献分配课题组津贴额,填写课题组成员工作证号,确认无误后请项目负责人签字。
四、科研业绩津贴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认真负责地安排好本单位教师业绩津贴的信息核对和津贴分配工作。经各单位组织核对后返还给社科处的信息核对及津贴分配表须由科研秘书及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27日之前送交社科处。在科研业绩津贴信息核对及津贴分配中遇到问题后请及时与社科处联系。
论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 倩 8516705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浩友 85166117
著作、咨询报告、获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孟祥臣 85167056
社会科学处
二○○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