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十分”关爱基金会从2008年起在我校设立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根据双方协议内容,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分励学金和特别励学金两种,现将2009年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励学金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2、思想端正、努力勤奋、生活俭朴、品学兼优;
3、家庭经济困难,必须是学校确认的重点或一般关注对象。
二、励学金金额
1、奖励金额:每人每学年2000元;
2、奖励人数:每年不少于80人。
三、特别励学金对象及条件
1、符合励学金评选对象及条件;
2、学年内家庭遭受重大突发经济困难或本人遭受重大疾病。
四、特别励学金金额及人数
1、奖励金额:每人每学年5000元;
2、奖励人数:每年不多于5人。
五、励学金、特别励学金申报材料
1、学生申报励学金、特殊励学金应填写《学院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电脑打印;
2、申报特别励学金要单独提供学院推荐材料。
六、励学金、特别励学金申报时间
于10月25日16时前将材料报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