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09年10月15日学院甲型H1N1流感预防与控制工作会议要求,就各学院出现学生发热留观病例后的处理办法提出以下要求:
一、以严防甲型H1N1流感在校内的传播和扩散、确保学生健康和安全、确保校园秩序正常和稳定为总体目标,结合学院实际严格落实学校防控政策和要求,做到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集中领导、反应迅速、措施到位、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建立高效的工作体制和快速反应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辅导员要高度重视甲流防控工作,将甲流防控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按照学校防控要求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员和学生骨干的作用,建立制度完善、信息畅通、执行有效的防控体系和网络,责任到人、监督检查到位。
三、学生发热留观病例的确定以学院甲型H1N1流感预防与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办)发布或通知的名单为准。各学院在接到防控办通知后,对留观学生寝室内其他人员采取比照居家观察措施,要求如下:
1、 做好体温自检和流感样症状自我判断,如体温超过37.5度或发现流感样症状,应立即报告寝室监督员并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前往校区医院就诊;
2、 学生除打水、去卫生间外不要离寝;
3、 离寝时要戴口罩,并避免与他人接触;
4、 寝室关门、保持清洁卫生和开窗通风;
5、 寝室监督员要将每日观察情况向辅导员报告。
四、进一步加强对留观学生周边人员的关注。密切关注留观学生本班级、周边寝室、同楼层、同年级同学的体温检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聚集性发热现象的发生,如发生聚集性发热情况,辅导员应及时向防控办和学生工作部报告以采取进一步措施。
五、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辅导员要通过有效的方式向学生宣传甲流防控常识、学校和学院的防控措施和要求;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教育学生在防控期间尽量不要外出,特别是不要到诸如网吧、小餐馆等人群拥挤或不卫生的场所去,不要到已发生疫情的学校去,减少乘坐人员拥挤的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要求学生进出校门要持有学生证(或由学工部出具的身份证明)或佩戴校徽,并主动配合门卫进行查证和体温检测。
六、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群体性活动的审批,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执行,超过200人参加的学生活动须报防控办审批,禁止跨校区举办学生活动。
七、进一步做好学生服务工作。按照学校要求,由各学院负责全面做好留观学生和采取比照居家观察措施寝室学生的服务和后勤保障工作,特别要做好饮食安排工作,确保学生稳定。
八、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工作。辅导员要深入到学生中间去,密切关注学生特别是采取比照居家观察措施寝室学生的心理动态和情绪状态,加大对特殊群体的关注程度,树立主动防范意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九、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加强联系与沟通,提高反应速度。辅导员要充分利用电子邮件、QQ、移动信息平台、博客等信息化手段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动态更新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内的学生信息,密切关注学生工作网络办公系统内通知公告,及时通过学生信息采集系统上报和维护学生动态信息,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根据学院甲型H1N1流感预防与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