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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9-09-14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及“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及吉林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及“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的通知》精神,为响应学院“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及“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有关事项,新葡的京集团350vip特做出如下通知:
 一、参赛对象
1. “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参赛人员应无戏剧、播音、主持等专业背景。
2. “全国中华赞•诗词歌赋创作征集活动”不限专业,同时,鼓励08、09级同学积极参与。
二、参赛作品要求
    (一)“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参赛者参赛作品的具体要求:
1.内容:古今中华经典诗文和各地富有人文特色的名人名作,可参考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
    2. 颂读古今经典诗文(如篇目内容过长可节选,应标明篇名与出处);诵读过程可采用配乐、配画等辅助手段,但要避免喧宾夺主。
     3.诵读形式必须为单人朗诵。另外,朗诵作品需要提前用A4纸打印出来与报名表一起交给负责人。
(二)“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作品要求:
    1.作品体裁为可为古体诗(含词、曲、赋等)、现代诗、散文、儿童诗等。
2.篇幅:诗、词原则上不超过50句,赋、散文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
3.内容要求:紧扣迎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这个主题,以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为契机,深入挖掘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各地的文化特色、传统节日的历史底蕴,弘扬传统文化,过好传统节日。
    三、比赛要求以及评奖方式
    1. 报名表于9月13日前交给各班负责人或者现场交表。每班参加诗歌朗诵的不少于2人,参加歌赋创作大赛的不少于1人。若同时参加两项比赛,可以对诗歌朗诵酌情加分。
2. 经典朗诵比赛于9月13日进行初选。入选的选手14日会有专门人员进行视频录制,代表学院参加校级评选。
3. 具体评选方式,见评分细则。(评分细则近期由各班负责人代发)
    4. 地点:逸夫楼A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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