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通知,按照国家人事部《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和《关于开展吉林省200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29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09年度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项目重点
申报项目的重点是:对国家重点行业或高新技术领域发展有较大意义的项目;已列入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重点项目;对本地区、部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科研项目;对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的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
二、 申报人员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新近回国自主创办产业;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新近回国在国有事企业工作的;
3.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做访问学者一年以上的。
三、 申报项目类别及名额
资助项目分优秀项目、启动项目两类。其中,优秀类资助项目10个左右,主要资助回省留学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人民币;启动资助项目20个左右,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在我省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及成果转化,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5-7万元人民币,两类项目不得兼报。
我校申报限额为8项。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各学院请提交以下材料:
1.《吉林省留学人员科技创新创业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5份(在吉林省人事厅网站下载,提交纸质申请时请同时提交电子版)
2.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证明、项目或成果立项、获奖证书(上报时要提交原件,查验后当场返回)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统一编排目录,装订成册,每份不得超过30页)。
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均用A4 纸打印或复印。
上报截止时间:2009年4月21日
联系人:朱峰 池颖
联系电话:85167419
学院科技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