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2010年12月26日
二、复试地点:学院南岭校区逸夫教育大楼B区五楼516室(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原吉林工业大学院内)
三、复试标准:
1、2010年GCT成绩总分不低于186分的考生;
2、持2009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须符合2009年复试分数线182分,且2009年报考时报名信息显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未被其他学校录取,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安排:
1、笔试。考试时间:上午8:30-9:30,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上午9:40-12:00 下午14:00-16:30,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和实践能力等,每名考生面试时间5分钟,满分100分
五、复试必须携带的证件与材料:
1、准考证原件。如准考证丢失,请登录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zzsslk/index.shtml查询成绩,打印成绩单,复试时携带成绩单即可;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份;
3、最终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印在A4纸上)一份;
4、《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 须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6、持2009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除携带以上2、3、4、5材料外,还须携带考生本人申请及2009年GCT成绩单与复印件;
7、复试费用,每人100元。
六、复试工作程序:
1、报到处
考生签到、缴纳复试费用并核实本人通讯信息的准确性,提交填写完整的《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准考证原件及所有必须携带的复印件。
2、休息处
请在本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达指定的教室休息等待复试。
为了保证面试的正常进行,考生要服从本中心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无故随意变换编组。
七、成绩公布:
2011年1月下旬正式公布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录取学员名单。
八、录取通知:
2011年3月上旬左右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注意事项:
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
如有特殊情况,请与学院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431-85697417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方式:1367431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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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2日
附件一:
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附件二:
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